接韩国海关通知,自2026年1月1日开始,个人通关件只能按申请个人通关序列号时登记的地址通关。
此前,由于收货地址和申请个人通关序列号时登记的地址不一样驳回时,通过提交事由书等材料可以再申报通关,但今后不予通关,请参考。
即自2026年1月1日通关开始,2025年12月30日发货开始(韩国海关系统是自2025年12月30日晚7点更新,所以确保万一请1230发货开始就按要求执行),个人通关序列号必须跟收货人姓名,电话,地址,邮编都一致才能申报通关,根据公文内容,申请通关序列号时可以登录20条地址和邮编,请及时添加地址和邮编,重新申请通关序列号,避免因此造成通关问题。请提前对以上信息进行确认和平台公示,谢谢合作~
